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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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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省内高校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以及承担江苏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的省内设区市开放大学和省内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门从事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教学的在职在岗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该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

1424日前,申请人到教务处报名。

2425日前,教务处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3425日至43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4520日前,学院完成对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5526日前,申请人到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打印申报表。

三、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需要提供。

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

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注意:正规纸质证件相片,该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33mm(宽)×48mm(高),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四、工作要求

1、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工作的申报,确保我院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

教务处